10月8日,经鉴定,大连港湾海关查获的“瓷器摆件”为红珊瑚制品。
当天,海关关员在对申报品名为“瓷器摆件”的进境快件进行人工查验时,发现包裹中的“瓷器摆件”为疑似红珊瑚手串及胸针,净重共计65克。后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鉴定,确为濒危红珊瑚制品,现已依法进行处理。
红珊瑚由珊瑚虫堆积而成,生长极其缓慢,因其稀有及不可再生,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为我国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禁止非法采摘并限制国际贸易。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寄递、携带、运输濒危物种及其制品出入境的,必须持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向出入境海关申报。海关提醒,切勿随意寄递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出入境,以免触犯法律。(姜南、林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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