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宁波鄞州某钢铁加工厂的车间内,机器隆隆作响,在宁波海关与地方公安部门的共同监管下,各式各样的仿真枪被投入机器销毁。销毁后,塑料成分回收,将被用于生产垃圾桶,金属部分则将被铸造成下水道井盖。这批仿真枪共905支,是宁波海关今年第三季度在货物出口监管中查获的。
根据我国关于仿真枪鉴定的相关标准,如果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的,就可以认定为仿真枪,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此次销毁的905支仿真枪,经公安部门检测,确认枪口动能比均超出了国家规定的限度。
海关提醒:从事玩具枪出口的企业或个人应注意相关国家政策,如实向海关申报,接受海关监管,如果走私进出口仿真枪,不仅会面临海关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周海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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