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自开展“主动披露”试点以来,截至10月底,关区内共有144家企业向海关递交了“主动披露”报告,涉及铝材、纺织品、不锈钢、汽车零配件等多个行业。
“主动披露”是指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主动向海关报告其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该项制度是海关总署在2014年企业自律管理试点基础上,于2015年在北京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试点,2016年,海关总署增设了广州等8个海关为“主动披露”试点单位。试点以来,广州海关实地走访关区内百余家大型生产型企业,开展针对性政策宣传,在不同行业企业全面推广该项工作;同时细化滞纳金减免工作规定,对“主动披露”情事中滞纳金减免的适用情形、适用方式等进一步予以明确。
企业主动向海关披露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及“减免滞纳金”。
“企业主动披露制度是海关诚信便民的一大举措,对我们企业来说,允许我们通过自查主动发现并报告生产及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这是给我们一个主动纠错的机会,对于企业规范自身经营,促进自我管理非常有必要。”某纺织企业进出口部相关负责人说。今年7月,该企业经自查,主动向海关披露其保税货物库存差异情况,并及时向海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对规范企业经营、完善企业内部纠错机制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试点过程中,也有企业对这项制度存有疑惑。某企业就表达了自己的担忧,“主动披露反映的问题若涉及追补税款,能否真正减免滞纳金,申请减免的手续会不会很繁琐?”
“新施行的《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对主动披露并补缴税款的进出口企业、单位,海关可以减免滞纳金。只要符合条件的企业,海关可以减免滞纳金。”广州海关稽查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充分考虑到企业的担忧,为了使企业切实享受到制度的便利,海关总署出台了《海关总署关于明确税款滞纳金减免相关事宜的公告》,进一步明确并尽可能简化申请减免程序,以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自律,实现海关有效监管与企业守法便利的双赢。”(刘歆/文)
南京海关抗击洪灾保通关荆州盐卡港海关监管场所通过验收皇岗海关查获出口无证危险货物锂电池5.1吨两岸直航载运货物共1401万吨 价值达80亿美元爱心物资供港“不停歇”——潮阳海关助力捐赠物资快速驰援香港受益ECFA零关税,泉州口岸大量进口台湾秋刀鱼深圳宝安机场海关开展“4.25”世界防治疟疾日科普宣传活动永不停歇的身影——记全国海关好人石家庄海关戴立拾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