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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后中国海关估价发展20年——建立中国特色估价体系
时间:2024-03-28    点击:99
2021年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20周年,也是中国海关全面履行《wto估价协定》20周年。20年来,中国海关努力学习新规则、适应新规则、掌握新规则,以摒弃“正常价格”接受“成交价格”为起点,逐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海关估价管理体系,为维护国家税收收入,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做出积极贡献。
“入世”前,中国海关以“正常价格”作为估价准则。
为做好“入世”准备,中国海关从上世纪90年代起逐步接受wto估价规则,在1996年以“成交价格”作为估价准则。
“入世”以后,中国履行国际承诺,按照《wto估价协定》精神修订《海关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中关于海关估价的有关规定,在尊重贸易实际的基础上,明确海关以进出口货物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同时赋予海关价格质疑权和估价权,规定了估价方法、估价程序以及企业寻求救济的途径,在法律制度层面上完成与《wto估价协定》的全面衔接。
2002年,中国海关从遵守国际估价规则出发,充分考虑国内执法环境和现实管理需要,以重点风险商品、企业为主线,统筹通关前价格预审核、通关中价格审查、通关后估价后续管理以及公式定价等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不断拓展估价管理时空。在估价实践中,海关坚持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实施估价,提高估价透明度,确保海关估价“客观、公平、统一”,同时正面引导纳税人“主动守法”,加大力度打击价格瞒骗行为,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海关估价管理体系,维护了国家税收安全和进出口贸易秩序,实现了把关与服务的有机平衡。
“入世”后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飞速发展,为海关估价带来许多新课题。一方面,中国海关紧紧围绕成交价格原则,对“进口货物特许权使用费”、“跨国公司转移定价政策”等估价领域的诸多热点问题开展深入研究,不断推进估价理论研究前沿和估价技术水平。另一方面,中国海关估价全面融入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进一步强化关企合作共同确定完税价格的新机制,企业自主开展进出口货物价格合规申报,海关以大数据管理为依托开展事后价格审核,结合属地纳税人管理和价格预裁定,全面防控各类价格风险,引导企业规范价格申报,实现确保海关税收收入、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有机统一,海关估价也实现了高质量发展。
“入世”20年,中国海关经过不断努力,估价管理水平从“入世”前后开始学习估价规则发展到目前深度参与制定完善国际规则。从2016年开始,中国海关向世界海关组织(wco)提交中国对外技术援助报告,派员对东南亚、非洲等国海关实施估价培训,成为wco主要估价技术援助国。不仅如此,中国海关越来越多地向世界介绍“中国估价方案”,2017年中国海关提交的转让定价案例被纳入《wco海关估价纲要》,首次成为wco估价指导性文件;2018年《中国海关价格管理经验》被wco推荐为“最佳做法”并纳入《wco税收一揽子指导文件iii》,为发展中国家海关提供估价管理范例;2021年,中国海关提交的“特许权使用费涉及的预提所得税”估价案例再次成为wco指导性文件。同年,开始启动对wto部分成员(包括相关西方发达国家)国内估价立法审议程序,承担起“主动审议他国估价规则”的职责。鉴于中国海关在估价领域取得的显著成就和丰富经验,中国海关估价代表林倩余2020年当选wco估价技术委员会副主席,2021年获选连任该委员会第一副主席,中国海关已经成为国际海关估价舞台上一支重要力量。
新阶段新征程,中国海关将对标国际最高标准,不断推进估价管理高质量发展,在国家更高水平开放进而引领共建开放型世界经济中续写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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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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