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海关所属连云港海关关员在对入境船员携带物进行查验时,在一名船员行李箱中发现一罐海马干,共32条,约30g。海马所有种均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种所列濒危物种。由于该船员未提前向海关进行申报,也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连云港海关依法扣留了这批海马干。
海关提醒,携带或邮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必须持有濒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其相关国家或地区出具的检疫证书,并主动向海关进行申报。(王璐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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