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经鉴定,大连邮局海关日前在进境邮包中查获的426片“减肥药”中含有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芬特明和地西泮。
海关关员在对进境邮件进行过机查验时发现,一件邮件机检图像异常。该邮件申报物品名称为“衣物”,这与x光机图像显示明显不符,经开箱查验发现该邮件里面含有多种颜色的裸装泰国“减肥药”,共计426片。经专业鉴定,上述“减肥药”中检出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芬特明和地西泮。
海关提醒:我国对精神药品的进(出)口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进口精神药品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精神药物进口准许证》,切勿随意邮寄精神药品出入境,以免触犯法律。(熊国华、林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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