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舟山海关委托具有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对近11万件,共计17余吨侵权货物进行无害化销毁。
此次销毁的侵权货物包含太阳镜、电熨斗、榨汁机、汽车滤芯等10余种产品,涉及“潍柴动力”“三一重工”等国内外品牌权利人的14项商标专用权。舟山海关对销毁全过程实施监管,侵权货物碾压粉碎后,可回收部分将实现资源再利用。
知识产权保护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转变发展模式、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对侵权货物进行无害化销毁,不仅阻断了侵权货物侵害消费者利益,也震慑了制假售假的不法分子,维护了市场正常秩序。”舟山海关法规科科长陈明辉说。(丁鑫、吴顺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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